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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旅游行业学习贯彻《旅游法》

2013-5-15 14:14:55北海旅游网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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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5月14日上午,北海市召开旅游行业动员大会,部署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会议要求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旅游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严格依法办事,努力规范旅游市场,进一步提高我市游客满意度。
    今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旅游法》,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会议认为,《旅游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旅游业发展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建立健全旅游相关行业协调机制和综合执法机制,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有利于保护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有利于引导旅游者的合理消费、理性消费和文明消费;有利于规范旅游服务标准和旅游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全市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自觉率先执行《旅游法》,进一步树立诚信守法意识,自觉规范经营管理活动,杜绝欺客宰客、低价恶性竞争、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及增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落实旅行社经营“四个统一”的要求,严格执行旅游市场宣传、招徕的有关规定,不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旅游信息,抵制非法旅游产品销售、零团费、负团费的恶性竞争行为。要加强旅游车辆与导游员管理。坚决不使用无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无导游证的人员。要严禁旅游往返途中加收费用、甩团弃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及旅游消费者监督。

2013.05.15 北海旅游网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