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区第一!北海发布2020年环境状况公报
为纪念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的第7个环境日,北海市人民政府于6月4日下午举办了2020年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借此呼吁全市人民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绿色发展中来。来自全市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重点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60多人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的总体情况:2020年,北海市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2天;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总体良好;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年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会上还通报了北海市2020年环境保护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坚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20年编制完成了《北海市中小型水电站大中型水库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建设方案》,印发实施了《北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北海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方案》,制定出台《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北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北海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配套文件,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二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2020年,彻底关闭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地下水超采”剩余的6口非法自备水井;完成了铁山港码头冶炼废渣的清理转运;基本完成山口红树林保护区内海域非法养殖清理任务;完成红坎村市政污水淹没土地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成立5个专项监督组,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实施专项监督;市整改办联合市督考办开展综合督查4次,暗访4次,联合督查10次,印发督查专报3期,提出工作建议20条,有效促进了问题整改。
三是污染减排。
2020年北海市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组织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111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基层环境统计数据填报。
四是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4季攻势,年内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0次。完成大气热点网格监管平台、秸秆禁烧智能监管平台及北海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平台建设,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及能力得到提高。
五是水污染防治。
饮用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北海市2020年度城市、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水库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集中治理等工作。
入海排污口管理:开展超标入海排污口整治;加强海洋工程项目监管;加强沿海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港口船舶现场监督检查。
六是土壤污染防治。
2020年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总体情况良好,100%完成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的安全利用任务,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年内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因污染地块或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推进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目标任务,更换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的加油站为127家、地下油罐数为448个。
七是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社会源(如广场舞)等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严控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源。2020年,北海市区域环境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八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020年,北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7.127万吨,市区生活垃圾约65.41万吨,医疗废物约1355吨,经综合利用、贮存、填埋、焚烧等方式,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此外,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完成全市4家(处)固体废物堆存场的整改,84家涉危险废物的规范化考核工作。疫情期间指导做好涉疫废物的安全处置工作,全市安全处置涉新冠肺炎疫情废物约76吨,未发生因涉疫废物导致的人员感染事件。
九是辐射环境防治。
2020年,北海市完成13家放射源应用单位排查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2家疫情定点收治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对3家放射源使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参与协调处理涉通讯基站辐射环境投诉10起;全国大气辐射自动监测北海站正常运行。
十是环境执法。
2020年,继续强化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立案211起,共处罚款1821.61万元。(来源:北海生态环境)